税务研究增刊 1987年 第26期
改革国营小型企业所得税制问题初探姚明国
改革国营小型企业所得税制问题初探
上一篇 下一篇通过两步利改税和工商税制的全面改革,税制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由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单一税,基本上实现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双主体的复合税制,这是税制改革的一大进展。对于稳定财政收入,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的分配关系,增强企业活力起了积极作用。但就目前国营小型企业所得税制来看,还有值得完善的地方。
山区的国营企业中,小型企业占90%。完善国营小型企业所得税制,对于深化山区企业改革,进一步给国营小型企业以活力具有重大意义。笔者就深化山区企业改革与完善国营小型企业所得税制间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现行国营小型企业所得税制存在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