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增刊 1987年 第29期
谈谈完善流转税的几个现行政策问题刘汉武
谈谈完善流转税的几个现行政策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国家《七五》计划要求各行各业、各个部门都要把改革放在首位,使改革和建设互相适应,互相促进,以达到提高效益和经济稳定发展的目的。税务部门改革的首要任务是“进一步完善税制”。近几年来不少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就如何进一步完善税制问题,对于在我国要建立什么模式的税制体系问题,发表了不少很好的意见。毫无疑问,这对于活跃税收理论研究,使工商税制更加适应不断发展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实现宏观间接控制管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是十分必要和大有裨益的。笔者认为,完善税制除了应当从理论上、宏观上、总体战略布局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大胆设想外,“还应当加强对实际工作和对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使理论更密切地联系实际。”(注:引自金鑫同志在1986年12月全国税收理论讨论会上的讲话)对于现行税制中某些与经济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政策问题,“看准了的坚决改,看准一条改一条”(注:引自《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也是完善税制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样不仅为全面完善税制创造了条件,并且解决了当前执行中的某些实际问题。据此,本文试就流转税的几个现行政策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