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3期
经验交流
郴州市税务局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促进了税收征管
上一篇 下一篇湖南省郴州市税务局稽查队和征管股自1988年4月成立以来,十分重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把接待、处理好人民来信来访当作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改进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几个月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0次,已调查处理25件,追缴偷漏税款238375元,减少了国家损失,严肃了税风税纪;同时,通过对人民来信来访的认真调查处理,健全了征管制度,改进了工作方法,改善了税企关系。
一、根据来信来访提供的情况,查处偷税漏税。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大部分都是揭发偷漏税行为,对这些人民来信来访,他们做到了在5天内组织专人调查,抓紧落实查处。如1986年5月收到群众来信,检举市郊某商行老板贩卖木材,偷漏税款,通过调查核实,该商贩确于1984年7月转手倒卖木材一批,收入17.5万元,由某居委会开的发票,存根联金额为45元,发票联为17.5万元,偷产品税17 500元。税务部门当即令其补缴了全部偷漏税款,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居委会,也给予了罚款处理。7月份,接到一位群众的检举信,反映市某加工厂停薪留职一工人做木材生意未办理纳税登记,市局立即会同北湖工商行政管理所、北湖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在短期内即查实这个工人利用郴县某贸易公司帐号转手倒卖木材600立方米,偷税17 545元,当即追回了全部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