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4期
理论研究
我国税收制度建立的原则
——税收理论观点介绍之九
上一篇 下一篇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其建立和完善都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早在1957年,我国财税理论界就曾围绕“应能负担(或合理负担)”原则是否应当成为我国税负设计的原则问题展开过讨论。一种意见认为,“应能负担”原则是资产阶级税收理论中“能力说”的运用,而我国对公私经济的征税实行的是“区别对待、繁简不同”的政策。因此,“应能负担”原则不能成为我国税负设计的原则。第二种意见则认为,“应能负担”原则并非资产阶级税收理论的特有范畴,我国税负设计实际上就是根据“应能负担”原则设计的。特别是实行累进税率,所得多的多征税,所得少的少征税,便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精神。第三种意见认为,“应能负担”是我国税负设计的一个原则,但不是唯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