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7期
抓住有利时机乘胜前进金鑫
抓住有利时机乘胜前进
下一篇国务院《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工作的决定》已下达二个多月了。贯彻落实的情况是好的。各级政府都很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税务部门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努力贯彻,形势发展是十分喜人的。我们必须抓住有利时机,继续乘胜前进,把《决定》落到实处,更好地完成税收任务,而绝不能有丝毫的松懈情绪。
正如事先所预料的那样,要把国务院《决定》付诸实施,决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阻力,我们必须敢于正视困难,依靠各级人民政府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去认真克服困难,扫除前进中的阻力,保证《决定》的顺利贯彻落实。
贯彻《决定》,重要的是必须严肃税收法纪,坚持以法治税,维护国家税法的尊严和权威。现行的税法和各项税收条例,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经发布实施,理所当然地具有法律的强制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那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是极不正常的,也是同以法治税的精神相违背的。我们应该上下共同努力,采取有力的措施去扭转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当前,首先应该按《决定》的规定和财政部的要求,对擅自越权减免税收的,进行认真、全面、负责的清理。不能犹豫观望,贻误时机。同时,结合清理,普遍进行普及税法的教育。对于漏欠税收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税务审计和纳税检查,及时足额地把漏欠的税款补交入库,并使漏欠户受到应有的教育。对于偷税抗税案件必须严肃查处,一查到底,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决不姑息纵容,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才能维护税法的尊严和权威,扭转目前税收上软弱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