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7期 工作研究与探讨

浅谈双层次征管工作模式

张成来 上一篇 下一篇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个适应我国当前经济结构多元化,生产力多层次的新税制已经形成。如何科学、有效、规范地建立新的征管体系,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下面谈谈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一、双层次征管工作模式的内容

所谓双层次征管,就是把税前管理和税后检查做为征收管理的两个工作层次,使查管一体,管查并重。第一个层次(税前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纳税申报、纳税辅导、税款征收、积累资料、促产增收、税务检查、票证管理、违章处理,共十项。这一层次要以管为主,以查为辅。第二个层次(税后检查)是把稽查队做为固定机构,或单独设立,或与征管科合为一体,专门负责税后的纳税检查。其具体任务是“七查”、“两管”。“七查”即查入库率、查纳税鉴定、查资料积累、查偷税漏税、查案件处理、查遵章守纪、查促产增收:“两管”即管走私贩私稽查,管目标管理指标日常考核。第二层次要以查为主,查中有管。这两个层次相辅相成,具有共同的出发点和目标——强化征收管理。第一层次是征管的基础,第二层次是对第一层次的监督、检验和补充。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构成征管工作的整体或全过程。在这两个层次中,稽查队起主导作用。这种设想的主要意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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