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7期 大家谈

架起理解的桥梁 离不开增强税法观念

房连水 上一篇 下一篇

最近,看了一些材料,委实被税务干部的模范事迹所感动。对于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和刁难,不管是硬的软的,还是明的暗的,都未能使他们放弃依法办事的原则,真可谓税收战线的“黑脸包公”感慨之余,不禁又联想起理解的话题来;总觉得对那些依法征税、任劳任怨地为国家筹集资金的税收人员,人们也应该给他们以应有的理解。由于纳税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义务,直接涉及到单位和个人的利益,所以,同是架设理解的桥梁,征税与纳税之间大概要比某些服务行业同顾客之间艰巨得多。尤其是某些纳税单位和个人的税法观念淡薄,成为架起理解桥梁的主要障碍。

“对我们多照顾照顾、多减免些吧!”某些企业、部门的领导一再提出类似的要求。对于税收的有关法规及本单位应缴税款,他们心里并非不清楚,但始终抱定的却是能少缴一点是一点的老主意,在少缴税款上动脑子、作文章。如果能在税款上打了折扣,还往往当作一种能耐、功绩向群众炫耀;由于纳税多少和单位的利益有着直接联系,这“功绩”又很容易赢得下边的廉价赞赏。而当税务人员严格按税法办事,没有无原则地给予“照顾”时,他们便抱怨税务人员“死板”、“不晓得通融”,等等。这些违反税法不以为丑的单位,自然也就谈不上对税务人员的依法征税给予应有的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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