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9期 一项完善税收法律规范的重要措施程曾泽

一项完善税收法律规范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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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我国的税法不断完善,为完成税收任务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漏税、欠税、偷税、抗税的情况,仍时有发生,个别地方还相当严重。出现这种现象,有种种原因,税收法律不够完善,存在某些“空白”,不能说不是其因之一。国务院1987年6月16日发布的《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它在财政、财务、税收方面的法律规范化中起了积极作用。

法律规范,包含着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方面内容的行为规则。行为模式是规定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做什么事情,必须做什么事情和不准做什么事情。法律后果则规定对不符合、违反行为模式的行为给予怎样的制裁。一个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可以写在同一个法律、法规的某一个或某几个条文中,也可以写在不同的法律和法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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