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11期 税收论坛

对两个税收原则的辩析

安福仁 上一篇 下一篇

“经济原则”和“税收经济原则”是税收的两个重要原则。有人把它们等同视之是不对的。二者是含义不同的两个概念。

“经济原则”是税收对经济的效应原则。税收属于分配范畴,它对社会经济生活具有制约、影响、控制和诱导的作用,其作用表现为两种效果:或促进经济的发展,或对经济的发展产生滞阻作用。因为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基础,经济不发展,社会就不会前进,因此,税收对经济的影响,必须是适应、促进和调节,以体现“经济原则”的要求。具体表现在:(一)要使税制的建设同客观经济情况相适应,如税制结构要与经济结构相适应;税种的确定,税目、税率及纳税环节等的设计,要同生产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盈利水平等相适应。适应是促进的前提,因为上层建筑只有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基础。(二)税收的课征,不能侵犯税本,损伤税源,要努力扶持经济的发展。否则,竭泽而渔,税收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三)要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通过税收调节,能够产生引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趋向优化的法律政策效应。因此我认为,“经济原则”是税收对经济的效应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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