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12期
征收管理
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一支“劲旅”
——安顺市税务稽查队稽查记
上一篇 下一篇一个仅有10名队员的税务稽查队,在不到一年时间里,查获各种偷漏税案件189起;移送公、检、法部门处理的案件24起,依法收容审查16人,逮捕8人,判刑2人。案件涉及广西、广东、湖南、四川、云南、辽宁、贵州7省(区)10多个市、县数十家企业、近百户个体工商业户。仅是从事收购、贩卖的外地驻安顺市企业及部分个体户就查出偷漏税款337461元。这些数字揭示了当前社会上一些企业和个体户,无视税法,肆意偷漏国家税款的不法行径。同时也可以看出,新成立的贵州省安顺市税务稽查队,在较短的时间里,就显示出它的威力,成为征管工作中的一支“劲旅”。截堵偷漏,应收尽收
兴仁县矿石老板陈光明,在安顺坐地倒卖锑矿;变着法儿偷漏税款。1987年6月,在三天中,就转手倒卖锑矿192吨,获利1万多元。市稽查队查获后,责其补缴了临时经营税8394元。稽查队员们说:“这个‘倒爷’靠违法偷税致富,3天就成万元户;若不对其截偷堵漏,将负罪于国家和人民!”9月底,又查出陈光明伙同龚瑞琪转手倒卖锑矿361吨,金额57万多元,偷漏税额达4.7万元。10月2日,检察部门已将陈、龚二人收容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