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8年 第8期
论坛
税收改革和改革中的税收
上一篇 下一篇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运用法律规定,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所形成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关系。一、税收改革的回顾与效应
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税收制度进行了重大的改革。经过调查试点,一丸八一年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改革工商税制的设想》。经过几年的实践,特别是一九八三年和一九八四年两步利改税和工商税制的全面改革,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种相配合发挥调节作用的税制体系。税收制度的改革从调查试点到全面改革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二年;除建立三个涉外税法外,国内税制主要是局部调整和改革的调查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