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8年 第8期
涉外税收
完善我国涉外税收制度 必须考虑的若干因素
上一篇 下一篇一、作为分配手段的涉外税收的内涵
从税收的职能出发,我们来看看涉外税收制度的基本内涵,并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提出几个应注意的较突出问题。
(一)维护国家权益
它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对外国的跨国纳税人在我国的收入征税,正确充分地行使税收管辖权,从而体现国家主权的完整性;另方面是取得相应的税收收入,防止本应属于我国的权益流回国外。
尽管涉外税收的数额在我国总的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不大,但它直接关系到了我国的权益,关系到国家间权益的划分。所以,外商应向我国缴纳的税款,既不能少缴也不能迟缴。从国际税收的惯例来看,优惠并不光是体现在税款的征收和管理上。在优惠政策之下照章纳税,对滞纳、偷漏税行为依法进行处理,这是征税的基本过程。一些人把税务机关对外商滞纳和偷漏税行为的正常处理,视为增加了税负,阻碍了外商来华投资,这是无知和错误的。广东省在1986年汇算清缴198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时,审查了933户外商投资企业,发现552户偷漏税,比例为59%,共查补税款608万元。这说明了当前加强涉外税收征管工作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