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8年 第10期
征收管理
立足改革开创税收征管工作的新局面
——三省一市税收征管改革试点情况综合整理
上一篇 下一篇为了适应改革的新形势,摸索经验,推动全国税收征管工作改革的开展,尽快建立一个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把税收征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国家税务局确定从1988年开始在湖北、河北、吉林三省和武汉市进行税收征管改革试点。
三省一市进行税收征管改革是以党的十三大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依据,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大胆探索,逐步建立起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防止和制止偷漏税行为、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为指导思想,并在税务机关建立新的征管制约机制。改革试点从五月份开始展开。下面是各地试点情况的综合整理。一、改革税收征管形式,建立内部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