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2期
税收史话
中国酒税史略(上)
上一篇 下一篇一、我国酒与酒税的起源
我国酒的生产历史悠久,从各地出上的酒器可以证明夏商时代已有了酒。我国古代的酒,并不仅作为宴饮之用,最初主要用于宗教典仪、国际交聘、赏赐和配药等,我国对酒的政策,最早以禁酒为主,汉初时肖何定律三人以上无故饮酒罚金四两,这并非酒税而为罚款,初时,酒由贵族和农民自酿自饮,并不是商品,所以也没有酒税,其后,酒生产多了,渐渐在市场上交换,成为商品,汉武帝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讨伐匈奴与巨额赏赐,使国家财政支出很多,才开始考虑征收酒税,桑弘羊建议统制酒类,禁止私酿,实行专卖,历史上称为“椎贴”,这是酒专卖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