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3期 干部教育

切实做好部队转业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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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税务系统自1984年以来,共接受部队转业干部1395人。按照中央提出的转业干部要“先培训,后上岗岗”的要求,省局对转业干部的业务培训问题先后作出了统一安排和部署。经过各级税务机关4年来的努力,已对绝大多数部队转业干部进行了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和上岗后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初步掌握了税收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的已开始在工作中发挥业务骨干的作用。

一、切实抓好上岗前的业务培训

省局多次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解决好部队转业干部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参加学习创造条件。在每切的开学、结业及学习期间.省局领导都去看望、座谈,了解他们的学习状况和困难.并对大家的学习提出要求、根据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的特点的培训进行统一组织和安排。省局确定以长沙税务干部中一个学校为基地,并积极联系省财经专科学校、原湘潭市财会学校、益阳财校等学校,进行较大批量的集中培训,每期时间为一个学期。除少数从事后勤服务性工作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进校学习的同志外,绝大部分部队转业干部都在上岗前参加了省局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各地、州、市局在1984年省局统一组织学习前,还与本地区财校联系,对部队转业干部进行脱产培训。截止1987年11月,全省税务系统共举办部队转业干部培训班30多期,参加培训学习的有1323人,占部队转业干部总数的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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