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6期 税收史话

王莽首创所得税

杨祖昆 上一篇 下一篇

王莽(公元前45——公元23年)出身于西汉王朝外戚世家。公元8年,废孺子婴,夺刘氏天下,称帝,国号“新”,史称“莽新”。

王莽做了皇帝以后,便立即“古改制”,各种新政。同时并举。诸如推行“王田”制度,限制土地兼并;禁止奴婢买卖(后改为对蓄婢课以重税),确保生产劳力;实行“五均六管”,抑制工商兼并,增裕财政收人等。他企图通过这些改革,解决当时存在的豪强兼并等诸多社会弊端和财政危机。而首创所得税,则是“五均六管”的重要内容之一。

据《汉书》记载,王莽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便发布“六管”(或称“五均六管”)之令,实行盐、酒、铁专卖,铸钱专管,山泽征税,五均赊贷,调剂供求,管理市场,征收市税等政策,其中规定:“工商能采金银铜连锡登龟取贝者”及“诸取众物鸟兽鱼鳖百虫于山林水泽及畜牧者、嫔妇桑蚕织经纺绩补缝、工匠医巫卜祝及它方技、商贩贾人坐肆列里区谒舍,皆各自占所为于其所之县官,除其本,计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为贡。敢不自占,自占不以实者,尽没人所采取,而作县官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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