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7期
征收管理
对个人承包经营中出现偷漏税的对策
上一篇 下一篇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出现了企业内部职工个人承包经营责任制。如实行留职晋薪承包经营、留职停薪承包经营、停职停薪承包经营,等等。企业职工个人承包以后,大多数都能遵章纳税,而少数承包者却无视国家法纪,采取违反市场管理,偷漏国家税收等手段,挖了国家,亏了企业,肥了个人。例如:有的承包者的帐证,虽然由企业代建核算,表面看制度也建全,实际上收入以多报少,支出以少报多,以及采取漏进漏销等手段偷漏国家税收。有一家经营小笼包子的夫妻店,承包两年多,偷漏的营业税占应缴税款的50%,偷漏所得税达4 000多元。有的承包者确定承包费额时,讨价还价,一般偏低。一家商业公司的两台载重汽车出包给职工,仅三个月就获收入两万多元。一家供销社的饮食店出包给职工,11个月的收入就达1.9万多元,应缴的4 000元承包费却长期拖欠,企图赖掉。个人承包经营应缴承包费,大多数实行大包于,既不建帐,又不将收支凭证完整保存,销管理松弛的空子,靠扣质减量,偷漏税收“发了财”。有一家牛肉凉面夫妻店承包三年后,就花了两万多元新建了一套前营业后带居室的用房,群众对此议论纷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