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7期
浅谈税收法规名称规范化问题张学瑞
浅谈税收法规名称规范化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税收法规名称的规范化,就是要使各项税收法规的称谓更加科学、严谨,更加合乎法理要求,使各项税收法规形成一个整体,层次分明,井然有序,给人们学习税法、执行税法提供方便。它不仅仅是个立法技术问题,而是税收法制化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有人认为,只要税法的内容规定得科学、规范,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就行了,至于名称则只是一个形式问题,不必吹毛求疵。这种观点是不对的。我认为,从税收法律体系的完整性来说,形式与内容是应当统一的,而名称决不是无关紧要的,因为它包含和表示着税收法律的丰富内容。实现了税收法规名称的规范化,就可以从各项税收法规的名称上了解到它是由哪一级权力机关发布的,也可以看出哪个机关才有权解释和修改、废除或用新的税收法规来替代它。这对堵塞税收漏洞,防止违反税收管理体制、超越税收管理权限、自立章法、破坏税法的统一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