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9期 纳税范例

六名村干部主动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曲言京 上一篇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后南定村的六名村干部,致富不忘国家主动到税务部门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近几年来,这个村靠党的致富政策,在张店区税务部门的大力扶持、帮助下,在积极搞好农业生产的同时,先后办起了建材、砂布、电器、机械等14个企业。全村17oo人,1987年工农业总收入达到1507万多元,人均收入2317元。村干部们认真学习了国家的有关税收规定,认为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村干部应带头缴纳。于是,村支部书记盛俊润、村正、副主任张乃江、郝建富、村经联社副社长芦希勤、盛俊林、主管会计芦奎元等六名同志,今年5月7日,一起到张店区税务局南定分局合计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13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