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10期
坚持以法治税 严肃税收法纪 确保财政收入
坚持以法治税 严肃税收法纪 确保财政收入
——记全国查处偷税抗税案件工作会议
上一篇 下一篇本刊讯:1988年8月13日至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税务局在长春市联合召开“全国查处偷税抗税案件工作会议”。这是检察机关和税务机关第一次联合召开全国性的工作会议。来自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0个计划单列市及南京、成都市的检察院、税务局的代表以及中央有关部门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吉林省8个地、市的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吉林省、浙江省、江西省、重庆市、大连市、广西玉林市等地的代表在大会上介绍了本地区认真查处偷税抗税案件,严厉打击偷税抗税违法犯罪活动的经验。代表们普遍认为,近几年来检察和税务部门同心协力,在以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手段,建立正常的纳税秩序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维护了税法的严肃性,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