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10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涂料、颜料产品可酌情减免税问题的通知

1988年7月26日 (88)财税产字第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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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税务局:

近据有关地区和化工部反映,由于近年来原材料价格逐年上涨,使涂料、颜料生产成本大幅度上升,利润急剧下降,今年第一季度全行业已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为此,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求对涂料、颜料产品在税收上给予照顾。我们考虑,为了支持生产,照顾企业的实际困难,对企业生产的涂料、颜料产品在调整价格以前按规定税率纳税有困难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企业生产的具体情况,可酌情给予暂时减税或免税照顾。

抄送:化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