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11期 计·会·统

对进一步改革现行税收会计核算的浅见

孙绍敏 上一篇 下一篇

目前,税务系统普遍实行了税收会计复式记帐法,从而改变了以前税收会计简单的单式记帐方式。由于复式记帐法有利于全面地反映税收资金运动的全貌,使税收会计的职能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为考核收入计划执行情况和编制税收会计报表提供了准确可靠的数据资料。但是,从会计理论和税收工作实际情况来看,现行的税收会计核算还不能完全满足税制改革的需要,还不能真正起到税收会计贯彻政策、加强征管监督、促进组织收入的作用。我认为主要存在四个问题:

一、由于税收资金在核算过程中没有成本费用发生,把简单的“征、解、退”业务按照现行复式记帐法核算,手续繁琐,重复记帐,增大了会计日常工作量。特别是基层税务所,会计业务量比以前增加了,但核算效果与单式记帐没有多大变化,有事倍功半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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