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3期
各地税务机关学习贯彻国务院《决定》零讯
各地税务机关学习贯彻国务院《决定》零讯
上一篇 下一篇本刊讯 《国务院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局的通知》发布后,各地税务机关迅速把文件传达到基层、并在当地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的措施,决心把税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国务院的文件下发以后,得到了地方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为贯彻国务院文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1988年12月31日,福建省政府收到了《决定》的电报稿。王兆国省长当天即在文件上作了批示:“今年我省税务工作成绩显著,望按国务院决定精神把我省税务工作做得更好。”下午,省人大、省政府、财政厅以及公检法、监察、工商管理、审计、银行,海关等部门的领导和省税务局一起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贯彻国务院《决定》的措施和办法。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元魁同志在会上提出,为了切实做到以法治税,应尽快选择几个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搞税务派出所的试点。省税务局可以设立税务检察室。安徽省政府的领导对贯彻国务院《决定》十分重视,表示要坚决贯彻,并且提出,为保证税务机关独立行使职权,要切实搞好税务机关的垂直管理。河北省政府也十分重视《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副省长宋叔华两次听取省税务局关于贯彻《决定》的汇报,并指示将国务院的文件尽快转发到县;同时,省政府就学习贯彻《决定》发出紧急电报,做出初步部署;还责成省税务局就有关部门配合税收工作问题拿出具体办法,由省政府召集省直有关部门开会作出具体安排。北京市和黑龙江省税务局按照《决定》的要求,对清理整顿减税免税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北京市税务局成立了清理整顿减免税的工作班子,并由一位副局长负责,对超越税收管理权限和违反税收法规乱开减免税口子等问题进行检查清理,并决心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