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3期 业务培训

营业税讲座

第五讲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上一篇 下一篇

纳税人纳税的多少取决于税率的高低和计税依据的大小。在税率一定的情况下,计税依据越大,则应纳税额超大,反之亦然,计税依据作为应纳税额的计算基础,直接影响着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和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正确确定计税依据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大体可分如下三类:

(一)以商品销售全额作为计税依据

商品销售全额是指纳税人在某一纳税期内销售商品所取得的全部销售收入额,包括各种形式的价外补贴和从买方取得的收入。以商品销售全额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纳税的税目有“商品零售”、“临时经营”、“典当业——一死当物品销售”业务。从事商品零售、临时经营和典当业的纳税人销售商品取得的销售收入,均应纳税。但中,如果纳税人在一定时期有销货退回的,可以从商品销售收入中抵扣,因为这部分“销售收入,纳税人并没有实际取得”商品最终也未实现销售,故可以扣除.凡是按销售收入全额作计税依据的,对于纳税人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计税时均不能扣除。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