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4期
简讯
委托银行代征税款效果好
上一篇 下一篇广东省电白县电城税务所,为了强化征收手段,确保税款及时定额入库,对帐务不健全的集体企业和个体户,实行委托银行代征税款的方法。首先,由银行每天列出清单,向税务所报告每日汇入的各种款项,然后,由税务所负责笔笔落实作出处理意见,送交银行执行代征入库或放行。为了做到代征稳当、及时准确,在银行开设代征税款专户,按汇入货款的30%先划转专户,然后逐一落实入库,保证了代征工作条理有序。该办法仅实行两个月就代征税款46万多元,这对税务部门及时掌握经商业户资金的来龙去脉,把握住税款征收的主动权,防止偷漏税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