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5期 简讯

阜新个体协会呼吁全市所有戴“大盖帽的”要向税务部门学习

(丛庆日 冯玉林) 上一篇 下一篇

辽宁省阜新市税务局把监督检查作为公开办税的重点,通过建立监督检查网络,促进了税务干部的为政清廉;最近阜新市个体协会二届四次会议的理事们,在《阜新日报》呼吁,希望全市所有“戴大盖帽的”向税务部门学习。

阜新市税务系统的公开办税是在1988年7月开始的,为使公开办税不流于形式,市税务局在税务部门内部除设专职监察干部外,还设兼职监察员32人,监察通讯员71人;在外部建立纪律监督岗112个,向社会聘请义务监督员399人,设举报电话11部,并在全市主要集贸市场设群众举报箱95个,向全社会发公开信10400封。在此基础上,他们采取三条措施:(1)实行局长、所长接待日。税务机关领导直接与群众对话。早新县税务局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和群众对话9次,接待71人次。(2)请企业和个体户讲评税务干部。不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走访企业、个体户,请他们对税务干部评议。到日前为止,共走访企业、个体户210户次,召开监督员会议6次,征求意见50余条。(3)加强督促检查。全系统32个税务所实行公开办税后,市局用一个月时间检查了23个税务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群众揭发出来的问题,公开处理,绝不姑息。被揭发出来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在大会上检查,写出保证书,由局长陪同到企业和个体户赔礼道歉,挽回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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