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6期 经验交流

抓住有利时机 解决主要矛盾

李学斌 上一篇 下一篇

湖北省荆门市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三个文件”精神,抓住时机,争取主动,突出解决当前税收工作中的主要矛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争取党政重视,严肃政策纪律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的“三个文件”一下达,市委、市府领导成员立即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听取市税务局对税收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作出决定:一是维护税法的集中统一,取消与税收政策法规相违背的“土政策”、“土规定”。并规定从今年起,凡涉及税收的政策问题,一律由税务部门一家行文,其他部门的文件(除上级政府已有明文规定以外),不得作出有关税收方面的政策规定。所有企业、单位的减免税,一律由税务部门按政策、权限办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插手、干预。二是各类行政性公司要照章纳税,各级政府管理的宾馆、招待所、食堂,要主动配合税务部门进行一次纳税检查,该缴的税款不准拖欠。截止3月底,上述企业,单位已补缴税款31.5万元。三是抓好在东宝、沙洋城区建立个人应税收入申报制的试点工作,成立由副市长焦知云挂帅,税务、财政、银行、公、检、法、工商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门班子。通过试点,摸索、建立从申报、鉴定,到审核、入库及代扣代缴资料、信息传递等一套行之有效的征管办法,下半年在全市推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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