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6期 税收与法制

揭开“收款收据”的秘密

周槐庭 上一篇 下一篇

1988年10月的一天,岳阳市税务局稽查大队办公室里、响起了急促的电话铃声.一位女会计反映:××国营分厂在销售产品和接受外来加工业务时,使用“收款收据”收取现金,收入不入帐,偷、漏国家税收……。

“双关语”的启示

市税务局稽查大队根据这个情况,决定对该厂进行重点检查。稽查队的同志很快进入该厂,当询问该厂会计人员有无销售产品或接受外来加工业务使用“收款收据”收取现金,不作销售处理的情况时,会计答;“如果有此事,查出来该谁负责谁负责,与会计无关。”这“双关语”的答复,说明这个厂的确有一些问题,会计有难言之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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