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9期 经验交流

做好个体工商业户的建账工作

广西平南县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为了在个体业户中开展建账建制工作,我县自1985年9月开始,选平南镇搞试点,在取得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拟制出一套个体工商业户实用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印制了专用帐簿,并首先在该镇388户个体户中按不同类型建立了帐证制度。1986年春,我们将平南镇试点的做法在全县铺开,年底全县已有4716户个体户建了帐,建帐面达82.7%。1987年,经过整顿、巩固和提高,当年建帐户税收达到244.8万元,比上年增长28.1%,截止1988年底,全县建帐户达到5024户,建帐面达到90.4%,当年建帐户税收收入上升到341.6万元,比上年增长39.6%。

几年的实践证明,我县坚持对个体户实行建帐建制是成功的、成效是显著的。建立一类帐(复式帐)的业户做到了原始凭证齐全,记帐及时,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按月报送有关会计报表,依期申报纳税;建立二类帐(现金流水帐)的业户也基本上能及时记帐,依期报送销售报表和商(产)品盘点表,依期申报纳税;建立三类帐(简易进销帐)的业户申报纳税也较及时,并能按季调整“双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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