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9期 纳税人之窗

如何缴纳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地方税管理司 上一篇 下一篇

一、缴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以下简称能交基金)的登记

凡有预算外资金收入的一切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地方政府、城乡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都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登记手续。税务机关发给能交基金登记表格,填写一式三份,送交税务机关审核盖章后,自留一份。缴纳能交基金单位办理登记之后,凡在成立、关闭、合并,迁移以及改变隶属关系时,应于发生后30天内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更改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在办理更改登记时,应向税务机关结清前期应缴的能交基金,然后重新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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