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11期 金鑫同志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问

金鑫同志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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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9月22日下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理论部记者,就税收工作中的有关情况采访了国家税务局局长金鑫。

问:四十周年国庆就要到了,四十年来,税收工作也经历了不平坦的近路,逐步成长、发展起来。能否请您简要地谈谈这一段历程?

答:我很高兴地回答你所提出的问题,屈指算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四十周年大庆很快就要到了。回顾我们税收工作四十年来所走过的道路,真是百感交集。四十年来,既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深刻的教训,还有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冷静地加以思考。建国初期,我国的税制和税法,一部分是从革命根据地带来的,一部分是批判地继承了旧中国的一些做法,再一部分就是从苏联引进来的。总体来说,当时的税制比较简单。到了1956年对私改造完成之后,出现了一种“左”的思潮,搞“一大二公”,认为一切都是全民所有制。这时,出现了在理论上的“非税论”,实际上就是淡化税收的作用。既然是全民所有制的企业,那么肉煮烂在锅里,用这个办法拿,用那个办法拿,都是拿,为什么非要用税收拿不可?在这种思想支配下,结果把税收只是作为取得收入的一种工具和手段。1958年,搞“大跃进”、“三面红旗”,左的思潮更加蔓延,进一步把税收的作用淡化了。当时,出现了“税利合一”的倾向,公布了工商统一税法。工商统一税是一个比较简单的税种,对国营企业主要只征收一种工商统一税,对集体企业征收一种工商统一税加一种工商所得税。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中,就连这样一个很简化的税制,“四人帮”还说成是“繁琐哲学”,加以批判。以致后来工商统一税又改为工商税,这就更简单了。这样的税制,尽管也可以达到组织一部分收入的目的,但由于它同经济是脱钩的,所以,不可能有效地发挥调节经济的作用。回顾这段历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新中国的税收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也走了一段弯路。痛定思痛。今天,重温这段历史,我们就更加感到税收必须同经济发展相一致、相适应,更好地发挥税收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的双重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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