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0年 第11期 工作研究

浅谈协税护税的必要性与作用

漆瑞胜 何力 上一篇 下一篇

协税护税并非新概念,协税护税工作也并非创造性工作。长期以来,由于对协税护税工作缺乏系统总结和科学论证,使这项工作时紧时松,没有长期持久地坚持下去。目前,我国已由单一税制改革为复合税制。税收的广泛性、普遍性越加明显,税收在国民收入分配体系中的地位也越加重要,税收担负的为四化建设筹集资金的任务越加繁重。税务管理单靠税务机关孤军奋战是难以为继的,如何强化税收社会监督机制,形成强大的税收监督体系,探索一条中国特色的税收管理道路,已成为税务界的严峻课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对群众性的协税护税工作进行探索和研究。本文仅就协税护税的必要性与作用谈一点看法。

税务机关是进行税收管理、组织税收收入的权力机关。税务机关要有效地进行税收管理;组织税收收入,离不开全民协税护税。在现阶段,开展全民协税护税的必要性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