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1期
研究与探讨
谈谈省以下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工作的分工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税收的征收管理,是税务机关贯彻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反馈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实现税收职能的重要环节,它在整个税收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省以下税务机关的主要工作,就是搞好征收管理,而理顺内部机构,明确各自职责,则是搞好这项工作的关键。但是,从目前省以下税务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和分工来看,不适应强化税收征管工作的要求。主要表现在税政和征管两个部门分工交叉,职责不明,给工作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环节,甚至影响了征管工作的开展。现就如何改变这种状况谈几点看法。
一、理顺分工。省以下税务机关内部机构的设置,应根据精简、统一、需要和高效率的原则设置,要从有利于加强征收管理的角度出发,对机构的权限作出明确划分,对机构的不同职能分工作明确规定。首先是税政和征管要实行专线分工。有关税收政策和税收统计应由税政机构负责,从税务登记到违章处理以及税收政策宣传、支帮促等工作均由征管机构负责。这样便于各职能机构按分工要求加强税政和征管建设。二是为了加强对减免税工作的管理,可以在集中税政的基础上设立专职负责审批减税免税的机构。减税免税,作为贯彻税收政策,发挥税收杠杆作用的一个特殊调节手段还会长期存在。从减免税本身来说,情况复杂,政策性强,设立专职机构,有利于统一执行减税、免税政策;有利于腾出力量和时间加强对税收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有利于严格对减税、免税的管理和减免税的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