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2期
涉外税收
在改革开放中前进的涉外税收工作
上一篇 下一篇在党中央改革开放方针的正确指引下,上海市吸收外资、引进技术的速度和规模都有较大的提高和扩大,截止1989年10月底,上海市现有中外合资企业518户、中外合作企业91户、外资企业11户、外商在沪设立的代表机构463个、外商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86项。上海市涉外税收随着对外开放的发展,也大幅度上升,1989年涉外税收已达3.9亿元,自1987年三年来,每年增加39%。
几年来,上海市税务局坚持维护国家权益、服务于对外开放的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使涉外税收工作年年有新成绩。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廉政教育。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为了确保涉外税收干部在工作中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策,他们首先从职业道德入手,提高广大干部奉公守法、文明办税的自觉性。教育干部确立涉外税收工作服务于改革开放的思想,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其次制订了若干行之有效的检查制度。他们根据国家税务局颁布的“五要,十不准”规定,结合涉外税收的实际情况,又制订了“为政清廉十条规定”,分寄到每家外商投资企业,接受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