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2期
简讯
“依法缴税感到光荣”
上一篇 下一篇在江苏省镇江市市郊市磷肥厂附近的一个拐弯处,有两间不起眼的小竹棚,这就是个体户杨顺元经营的“小小伙食店”。别看它店小地偏名不见经传,可它的主人却因3次主动要求调高纳税定额,而在当地税务机关和个体户中“小有名气”。
1989年年初,税务所考虑到杨老汉夫妻年老体弱,杨老汉本人腿又有残疾,便将他每月的纳税定额核定为20元。次月纳税期限刚到,杨老汉便拐着不灵便的腿来到税务所。从怀中掏出40元钱,要求将自己的纳税定额调为每月40元。1989年4月底,杨老汉生病在院了,税务所考虑到他的具体情况,准备适当调低他的纳税定额。几天后,他却让老伴给税务所送来了60元税款和一张便条:“我虽住院了,但店仍由老伴支撑着,照常营业。近期我们这里搞建筑,来往民工较多,小店的生意比以前还好,请将我的纳税定额调到每月60元。”由于杨老汉为人正派,待客热情,经营上主要靠薄利多销,因此生意越做越红火。1989年8月,他又一次来到税务所,要求将纳税定额调到每月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