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4期
简讯
兴化市税务局制订措施巩固治理整顿成果
上一篇 下一篇江苏省兴化市税务局为巩固治理税收环境、整顿税收秩序所取得的成果,创造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1990年初,制订了四条措施。这四条措施是:
一、继续认真清理整顿减免税。这是贯彻党的十二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搞好治理整顿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清理越权减免税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格控制生产的特殊消费品或长线产品,除按税收管理权限特案批准外,一律不予减免税。也不搞扶持性欠税等变相照顾。在清理整顿中、对不符合政策规定和骗取减免税的问题,认真处理和纠正,需要鼓励和扶持的,按政策规定继续鼓励和扶持,需要限制的,坚决取消优惠,改变那种减免过多,优惠过宽,不利于宏观控制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