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5期 经验点滴

聘用联户会计实行集约管理

常久如 曹忠 何友利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北省遵化县马兰峪税务所针对当地三十二户私营企业财会人员专业素质低、核算能力差,不能按期申报纳税,无法做到按帐核实征收的实际问题,从一九八九年九月开始为这些企业聘请了一位有多年财务工作经验的联、厂会计,联户会计的日常工作是负责审核有一定核算能力企业的帐务处理:对基础差的企业则负责下帐及帐务处理,同时还需填写企业办资金平衡表,《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为明确相互的责任,税务所与联、厂会计、私营企业达成协议:一是联户会计要接受税务所的管理,如发生违纪行为税务所则按照有关规定查处,直至解聘:二是联户会计只负责企业的帐务处理,不负责税款的缴纳;企业必须据实提供下帐凭证:三是税务所负责企业的纳税辅导和纳税鉴定,并每季开展一次纳税检查;四是实行(双向)监督,企业有权向税务机关反映联户会计以权谋私行为,联户会计可检举揭发企业偷漏税行为。由于对这些私营企业的财务实行了集约管理,把专管员从不该管的事务中解放出来,使其有精力进行税收管理和纳税检查,强化了征管,征期纳税申报户由原来的不足百分之十上升到百分之百,税款入库率也由原来的百分之四十左右,提高到百分之九十八;基本做到了按帐核实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