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5期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局第一次联席例会在京召开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局第一次联席例会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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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为了进一步推动税务检察工作的开展,及时交流检察机关与税务机关查处偷税抗税案件的工作情况,加强相互联系与配合,提高税务检察工作质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税务局决定建立联席例会制度。3月17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例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张思卿副检察长、国家税务局卢仁法副局长、最高人民检察院贪污贿赂检察厅赵登举厅长、吴保魁副厅长、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司崔风华司长及其他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回顾了1989年全国查处偷税抗税案件工作的情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包括税务检察室)共立案查处偷税抗税案件6737起,占检察机关受理案件总数的10%,比1988年增长50.4%;其中大案要案2118件,比1988年上升69.8%;共挽回经济损失12314万元。会议认为,1989年查处偷税抗税案件工作,成绩显著。取得成绩的原因,一是各级检察机关、税务机关领导重视,广大干部进一步提高了对偷税抗税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查处偷税抗税工作的自觉性。二是领导机关及时下发文件指导,推动了查处偷税抗税工作开展。198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加强城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决定的通知》、《关于人民检察院结合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认真查处贪污、贿赂、偷税、抗税等经济犯罪案件的通知》、《关于检察机关今年一至五月查处偷税抗税案件情况的通报》;国家税务局先后下发了《国家税务局关于颁发的通知》、《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对个体工商业户税收检查的通知》、《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等,这些文件,有力地推动了各地查处偷税抗税案件工作的进行。三是建立健全税务检察室,从组织上保证了查处偷税抗税犯罪案件工作。据统计,目前全国已建立税务检察室2092个,配备人员8352人。四是积极开展查处偷税抗税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打击偷税抗税犯罪分子。河北省从1989年5月初开展专项斗争,到7月底仅两个月时间,全省检察机关就发现重大偷税案件线索451起,从中立案侦查了229起。上海市去年一年共查处偷税抗税犯罪案件193起,比开展专项斗争前一年增加7.5倍。五是坚持严格依法办案,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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