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9期
税制改革
改革现行税收会计浅见
上一篇 下一篇一、现行税收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987年税收会计核算由单式记帐改为复式记帐,这是税收会计的一项重大改革。但是,由于会计核算的对象和范围仍然停留在已征税款的核算上,这次改革没能从根本上改变税收会计的状况,作为税务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其反映、监控职能依然未能充分发挥。主要表现在:
(一)不能全面、完整地反映税收资金运动。
税收资金运动是指税收资金从产生到缴入国库成为国家财政可以直接支配的税收收入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从法律意义上讲,应税行为一发生,即标志着税收的产生。但其实体即税收资金,这时还未形成,仍潜在于企业资金中,只是在纳税人履行了纳税申报手续后,才从潜在、静止的状态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税收资金。从税收工作的程序看,履行纳税申报手续后,即为税收资金运动的开始。其运动过程是:纳税人提出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对其进行审核,确定应征入库税款,然后开票征收。从税务机关开票征收或纳税人自缴到划入国库,税款处于各专业银行向国库划转阶段,属于在这税款;俟缴入国库,才真正成为国家税收收入。现行税收会计是从税务机关开票征收时开始反映、核算税收资金运动的,把从纳税申报到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应收税款这一段税收资金运动过程漏掉了。由于存在减税免税、滞纳欠税等各种客观因素,税务机关核定的应收税款和实际征收入库的税款之间往往存在差额。现行税收会计只能反映出已收税款的资金运动,而无法反映应收税款、减税免税、滞纳欠税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