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10期 简讯

全国个体工商户税法教育表彰大会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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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自1989年9月份起在全国开展的个体工商户税法宣传普及教育活动,历时近一年,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在这次活动中,广大个体工商户积极学习税法,纳税意识增强,守法经营、申报纳税的自觉性提高,为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作出了贡献。

这项活动是国家税务局和共青团中央联合举办的,并得到了各地党政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这项活动中,涌现了一大批认真宣传税法和自觉依法纳税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推动税法宣传普及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国家税务局、共青团中央1990年8月11日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个体工商户税法教育表彰大会”,授予王希茂等496位同志”全国个体工商户税法宣传普及教育活动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张宝臣等860位同志“全国个体工商户守法模范纳税户”称号;并向成绩突出的河南、山东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武汉、沈阳等5个计划单列市颁发“组织领导最优奖”,向河北、辽宁等17个省、自治区和宁波等9个计划单列市颁发“组织领导优秀奖”,向山东济南、山西运城等536个地(市)有关单位颁发“组织优胜奖”,向江苏沛县、沈阳铁西等3606个县(区)有关单位颁发”最佳组织奖”,向湖北公安县、上海黄浦区等2715个县(区)有关单位颁发“合格单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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