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11期 加强对出口退税的审核和检查坚决刹住骗取退税的歪风张立忠

加强对出口退税的审核和检查坚决刹住骗取退税的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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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是国家贯彻对外开放政策,推动外贸体制改革,增强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几年来,大部分出口企业能够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申请退税。但是,确有少数出口企业和个人,采取种种手段,有预谋、有组织地骗取退税。最近,我们对深圳、海南和广东的部分地区骗取退税的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少数出口企业中的不法分子与不法港商和国内其他企业中的犯罪分子相勾结,采取伪造、涂改进货发票和出口报关单、结汇单,虚抬出口产品进货价格,虚增出口产品价格等手段,大量骗取退税,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从现已发现的案件分析,其违法犯罪活动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内外勾结,组成团伙,合谋骗取退税。进行大量地骗取退税活动,一般不可能单独作案,多是组成大小不等的团伙。有的由一名港商牵头,联络供货厂家和出口企业中的不法分子,故意抬高出口产品价格。有的是出口企业中的犯罪分子直接出马,购买、伪造假发票,贿赂个别海关人员取得空白报关单;有的是不法分子利用其开办或承包的企业,开空头发票,吸取回扣,提供假供货证明,为出口企业骗取退税出具伪证。深圳海诚贸易公司的骗税案,就是不法港商与国内几个企业的不法分子相勾结,虚抬进货价格20至34倍,骗取退税2000余万元的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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