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11期 队伍建设

开展公开办税 队伍面貌一新

王正麟 上一篇 下一篇

近两年来,我们烟台市税务局坚持实行公开办税制度.切实按照“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实行公开办税制度以来,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不仅连年完成各项税收任务,而且在1989年市局所属二个单位还被评为山东省税收工作先进集体,7名税务干部被评为山东省先进税务工作者,一个县局被国家税务局、人事部和中国财贸工会命名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我们的做法是:健全制度,广泛宣传。

两年来,我们根据“两公开一监督”的精神,制定了《公开办税规则》和《为政廉洁准则》。在办税规则中明确规定了税务部门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办税纪律和监督方法,在《为政廉洁准则》中,对税务干部提出了“十要十不准”的要求。我们在制定这两项制度时,根据广大群众所关心的热点和税收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注意把握四个原则、公开办税便于社会监督,具体详尽便于贯彻实施;奖罚严明便于执行纪律;措施严密便于检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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