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12期 业务与技术

稿酬收入减征个人收入调节税后应如何计算

杨新 上一篇 下一篇

自1990年7月1日起,每部书的稿酬收入不超过20000元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征30%;每部书稿酬收入超过20000元的,仍按现行规定征税。对稿酬收入计算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时,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每次收入不满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再就其余额按比例税率20%计税,然后减征30%,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如:某教授取得稿酬收入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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