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12期 全面推行“以票管税”努力加强增值税管理宋锡辉

全面推行“以票管税”努力加强增值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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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增值税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新税制,强化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保证国家收入任务的完成,从去年以来,我们广西各级国税机关根据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并针对贯彻新税制中出现的问题,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加强增值管理的新办法,提出了“以票管税”的新思路,制定了票款结报、稽核试行办法,首先在柳州市试点,并在二季度逐步向全区推开。据统计,到8月底,全区实行“以票管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3 215户,占一般纳税人总户数84.9%。其中工业企业9 615户,商业企业13 400户。从几个月实施的情况看,实行“以票管税”收到了较好的成效,达到了控管的目的。一是促使纳税人严格按照规定购领、保管、使用专用发票,试行以来未发现专用发票丢失案件,加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二是制止了变通税法的错误做法,试行企业未发现“高开低征”等违纪案件,规范了征纳双方的行为;三是控制了虚开、代开、借开行为,试行单位未发现此类案件,比较有效地堵塞了骗取扣税、出口退税漏洞;四是解决了开票不入帐不报税、少入帐少报税的问题,保证了增值税的及时足额入库,全区增值税收入二季度比一季度增加60.7%;五是加强了进项抵扣凭证的稽核,核减虚报扣税5 395万元,减少了税收流失。社会各界的反映也比较好,许多纳税人称赞,“以票管税”的办法,严格了税收管理,规范了纳税人的行为,有利于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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