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1年 第7期 征收管理

推进征管改革 认真总结回顾

武汉市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三年多来,我局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税收征管改革指示精神,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出发,积极探索建立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的新路子。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已取得初步成效,基本形成了税收征管模式的新格局。

一、征管改革的发展过程及主要做法:

改革征管模式是整个税收征管改革的中心环节。几年来,我们通过不断地分析比较和总结完善,使全市征管改革从点到面、由内到外全面铺开。回顾发展过程,主要经过三个发展阶段:

一是改革征管模式的试点阶段。从1988年初开始,我们先在江岸分局进行征管查机构内部分离的试点。在该局16个征收单位内设置征收组、管理组和检查组(或征管组、检查组)。这种机构内分离形式,因为不涉及机构分合和人员的较大变动,内部工作联系方便,推行起来简便易行。但试行一段时间后,我们发现这种模式与旧的模式相比,虽然前进了一步,却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容易产生“混岗”现象,不能形成有效的制约。为克服内分离模式的不足,市局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后,决定由机构内分离转向机构间分离,并选择武昌分局进行征收、管理、检查机构间三分离试点。按照不同的征管对象,分别设立一个征收所,十个管理所和五个检查所进行管理。经过一年多的运行,这种模式在专业管理、提高征管质量、互相制约作用等方面有明显优势。但感到实行这一模式在征管基础、人员素质和工作协调方面要求高、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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