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1年 第8期
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
老企业嫁接得失初探
──对上海市十四个中外合营企业的调查
上一篇 下一篇在利用外资举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有一部分是中方老厂吸收外方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改组成的中外合营企业。对这种组建形式,一般称为老企业嫁接。合营前,原来的老企业是按国家对国营、集体企业的征税规定向国家缴纳各项税、费的,通过嫁接成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明显下降,而且可以享受二年免税。三年减半征税的优惠待遇,而且由于产品质量提高,出口比重增加,出口产品又可免征工商统一税。因而,企业嫁接后出现了国家财政收入大幅度下降的局面,引起了一些同志对嫁接组厂的怀疑。那末,这种嫁接形式究竟是否可取?如属可取,国家财政收入下降的问题又如何解决?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对上海市嫁接后生产经营已超过2年的14个中外合营企业进行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