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1年 第10期
工作研究
税源建设目标量化初探
上一篇 下一篇税源建设是税务部门在一定条件下所进行的有意识的税收促产活动,它同任何经济活动一样,都有其特定的目标。从总体上看,税源建设的根本目标就是要通过税收对经济的反作用,来不断丰富税源,确保税收的稳步增长。目标只有量化,才便于把握和实施。税源建设的目标究竟如何量化呢?本文试图就此谈一点浅见,以抛砖引玉。
税源建设的目标选择,首先要着眼于宏观,并在效益上强调宏观与微观、近期与长远的统一。基于这一要求,要正确反映税源建设的预期效果,就必然涉及到税收促产对象的效率、效益以及税源增长潜力等指标问题。为此,税源建设的目标量化应遵循下述原则:一是要反映税源建设本身的特色。税源建设只是经济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不等同于经济建设。因此,其目标量化不能简单地照搬经济建设指标,而只能借用其中与促产活动相关的部分指标,如资金利税率、劳动生产率等来描述税收促产对象的效益。此外,还应根据经济与税收的内在联系,设计某些税收作用强度的指标,如税收支出新增效益,以反映税源建设成果。二是要着力刻划税源结构的合理程度。税源建设要获得最佳效益,就必须优化税源结构。税源结构合理,税源就增长,反之就下降,对于这一敏感性极强的要素进行量化分析,便能确定好预期目标。三是要科学地界定量化标准。税源建设的指标内容确定后,还要选择科学的标准来进行比较,才能搞好指标数量的确定。一般来讲,指标要先进合理,经过努力,可以达到或接近的目标。四是要尽量简化目标量化方法。税源建设涉及的经济内容复杂,其目标量化的工作量大,因而反映的方式要简化,尽量减少计算内容和工作量。要充分利用现有统计和会计资料,分析预测税源建设的发展变化,特别是要注意运用资金、成本、利润、税金、销售、国民收入、生产能力等数据来分析量化目标内容,使目标既符合实际,又便于实际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