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2期
征收与管理
加强管理努力做好出口退税工作
上一篇 下一篇从1985年起,我国全面实行了对出口产品退还产品税、增值税的政策。这项政策符合国际上进出口业务的惯例,对降低出口产品的成本、增强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鼓励外贸出口、推动外贸体制改革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为出口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创造了条件。几年来,我们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出口退税的政策,逐步形成一套出口退税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初步建立了一支专门从事出口退税管理业务的干部队伍,使这项工作开始走上正轨。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不同层次的专门培训,出口企业也逐渐掌握学出口退税的有关政策和程序,认识到这项政策的重大作用,与税务机关一道,为正确贯彻出口退税政策做了不少工作。但是,由于出口退税政策还不够完善,各方面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管理上也不够严密,因而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从1988年下半年以来骗取退税的问题日趋严重,极大地干扰了出口退税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