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3期
研究与探讨
规范化地方税征管的有益尝试
上一篇 下一篇近年来,湖北省十堰市税务局为了强化地方税征收管理工作,从本市地方税实际征管状况出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地方各税现行政策为依据,本着“切合实际。便于征管,程序规范”的原则,结合地方税种的性质特征,大胆探索,制定实施了《十堰市税务局地方税征收管理工作规程》,对地方税进行规范化管理。其主要内容和做法是:
一、规范征管程序。该局针对近两年地方税种陆续增加,纳税范围不断扩大,漏征漏管或有征无管等问题,决定从基础入手,规范地方税征管程序。一是市局设置了融地方税政策管理、征收管理和收入任务于一体的地方税管理科,从机构设置和管理范围方面理顺了税政业务管理关系,二是狠抓地方税的税务登记,特别是对没有形成纳税习惯的行政事业单位和纳税人容易忽视的纳税项目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对非正常纳税户用卡片进行登记,有效地防止了漏管现象的发生;三是健全规范了地方税的纳税鉴定和征收程序。他们在健全地方税纳税鉴定的过程中,强调了纳税鉴定必须要经过集体审核。基本程序是专管员先按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内容,确定其应税范围和应税项目,作出纳税鉴定,然后将签定交由所在组(股)集体审核,最后由税务所长审定盖章返还纳税人,这样做避免了错鉴定和漏鉴定,提高了鉴定的质量。同时,在征收税款的过程中,他们严格遵循由登记到鉴定,由鉴定到申报,然后根据审核无误的纳税申报填开税票的工作程序,其间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界限,提高了干部的工作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