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1年 第3期
税收法制
山西省各级税务检察室打击偷税抗税活动成效显著
上一篇 下一篇1990年,是山西省各级税务检察室打击偷税抗税活动成效显著的一年。截止10月底,全省各级税务检察室共受理偷税抗税案件859起,比上年同期增加4.21倍,是前三年检察机关受案总和的1.1倍;立案侦查225件,比上年同期增加1.74倍;结案68件,起诉18件22人,免予起诉46件49人,逮捕38人,判刑3人;追回税款598.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66倍.是前三年的2.43倍;同时,还协助税务机关解决纳税“钉子户”695个,清理收回偷、漏、欠税715.8万元,有效地促进了全省税收秩序的好转。
他们的主要做法:一是注重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办案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从组织上保证了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该省已建立税务检察室118个,组建面达9o.08%,配备检、税专职干部339人;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10余期,“参训人员占检察人员的73.74%。二是办案工作年初有计划,季季有检查,半年、年终有考评。三是措施得力,运城地区各级税务检察室通过开展“四比四看”(即看谁受案多、立案快,比查处及时不积案;看谁挽回税款入库多,比贡献大;看谁深入征管第一线掌握案源多,比汇报、研究及时处理快;看谁案件报表、备案材料上报及时,比内容齐全、数字准确)的“奔马杯”竞赛活动,全、区立案侦查案件数居全省前列,是该区检察机关恢复11年立案总和的2.08倍。晋中地区通过开展“优秀检查员”活动,激发了各级检察室人员的积极性。办案中坚持做到“受理案件及时。调查及时,立案侦查及时,结案及时”,全区去年1—7月份结案率达100%。